贵阳贵安关于科学精准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4月29日)

导语 2022年4月29日,贵阳市卫生健康局发布贵阳贵安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1号),明确各类人员来筑的疫情管控措施。

  贵阳贵安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1号)

  一、市民群众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报告有本土病例或阳性感染者的地区。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省、市疫情防控规定。

  二、省外来返黔人员在出行前,须提前通过“贵州健康码”进行个人健康申报,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黔,自驾来返黔的,还须提前登记车辆信息。

  抵黔后要严格按照我市防疫规定,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各交通场站、高速卡口分级分类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

  三、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一律按照“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进行管控。

  非法偷渡人员按照“先防疫、后处置”的原则,比照境外来返黔人员进行管控。

  四、疫情严重地区来返黔人员,现阶段按照“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进行管控。

  五、行程码带星号和14天内有本土感染者报告地区所在地级市的省外来返黔人员。

  抵黔后须落实“五天三检”措施,其中通过“一场三站”来返黔人员,第一次核酸检测需在首站地交通场站进行采样,其他卡口“点对点”到就近采样点完成核酸采样,如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完成采样后可“两点一线”返回居住地或酒店等待结果;未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完成采样后需就地等待核酸检测结果。

  六、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来返黔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黔,并在抵黔后48小时内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无相关证明的,抵黔后须落实“五天三检”措施,其中通过“一场三站”来返黔的,第一次核酸检测需在首站地交通场站进行采样,其他卡口“点对点”到就近采样点完成核酸采样。

  七、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黔,建议在抵黔后48小时内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如通过“一场三站”来返黔,第一次核酸检测需在首站地交通场站进行采样,其他卡口“点对点”到就近采样点完成核酸采样,结果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八、其他潜在风险人员,如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省外同时空暴露等重点风险人员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暂缓来筑。

  九、对需落实“五天三检”措施的省外来返黔人员,实行健康码“灰码”管理,须在第1、2、5天共开展3次核酸检测,其中前2次采样需间隔24小时以上。

  在第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前,仅能在交通场站、居所或酒店等待检测结果,期间不得外出。后2次检测须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自行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采样后,仅能前往工作场所、居所或酒店,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得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不得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参加会议活动(含培训班)

  如需搭乘出租车或私家车,须如实记录车辆号牌备查,并主动告知司机做好车辆后续消毒工作;通过外卖、快递等方式点餐购物的,须采取非接触式传递。如需在省内中转,应尽量搭乘出租车或私家车,并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居)报备,也可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前往交通场站有序中转。

  十、餐饮、商超、景区景点、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文娱场所、洗浴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网吧等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除棋牌室、麻将馆外)在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检测、通风消毒,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规定基础上,可按不超过最大接待量正常开门营业,测温扫码无异常人员可有序进入,一旦发现健康码“灰码”等异常人员,须禁止其进入。

  景区景点要坚决落实“预约、限流、错峰”要求,鼓励线上购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购票和支付方式,做好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合理控制游客接待上限,有序维持旅游秩序。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对健康码“灰码”人员不得简单拒绝其入住,应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落实我市疫情防控措施,并及时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做好跟踪管理。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等重点场所要按照省有关规定,落实好健康监测、出入管理、食品采购加工等防控措施,做好探视人员信息登记和测温验码,不得随意降低标准,也不得层层加码。

  十一、举办5桌以上聚餐活动的个人或餐饮机构,须向属地村(居)委会进行报备。各类餐饮机构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做好环境卫生和通风消毒,适当扩大桌间距,落实测温验码、公筷公勺等防控措施,一旦发现健康码异常人员,须禁止其进入。

  十二、请广大市民群众切实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自觉遵守我省疫情防控规定,坚持防疫“三件套”(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咽痛、咳嗽、乏力、肌痛等疑似症状后要第一时间进行报告、就诊和自我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应主动提醒他人在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履行防疫义务。

  十三、请广大市民群众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符合条件的尽快接种加强免疫针,家中有60岁以上老年人的,应积极劝导老人接种疫苗,共筑免疫屏障。

  十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法律规定,服从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拒不履行防控义务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纳入征信体系管理。

贵阳市、贵安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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