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整治滥办酒宴的通告(2021年)

导语 2020年12月31日,遵义市习水县明确了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滥办酒席,并且对婚嫁酒、丧事酒、高寿酒的规模和办酒规则做了明确规定。

  《遵义市习水县整治滥办酒宴的通告》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临近元旦春节,外出务工人员已陆续开始返乡,学校即将放假。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正处于加速上升态势,国内多地出现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根据《中共习水县委办公室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习水县禁止干部职工滥办酒席规定> 的通知》(习委办字〔2012〕88 号)、《中共习水县委办公室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习水县规范治理农村滥办酒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习委办字〔2019〕11 号)文件精神,为了有效降低因人群聚集带来的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现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整治滥办酒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允许操办酒宴类型

  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严禁大操大办等铺张浪费行为。

  (一)婚嫁酒——本人、本人子女或本人直接监护的亲属对象初次婚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已在民政部门履行登记手续的,登记当年可文明操办婚嫁酒,反对奢侈浪费,提倡婚事新办。

  (二)丧葬酒——父母、本人单独赡养的岳父母、本人直接单独赡养的其他亲属、成年子女过世可简单操办丧葬酒。反对厚葬薄养,革除丧葬陋习,丧葬操办一般控制在3天以内。

  (三)高寿酒——除国家公职人员以外的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及其父母、本人单独赡养的岳父母年满80周岁以上的整十岁生日当日可举办高寿酒。提倡给予老人精神慰籍和应有的物质保障,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孝老之风,反对收取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杜绝借机敛财。

  (四)除前述婚嫁酒、丧事酒、高寿酒外的其他酒宴均禁止操办。

  二、酒宴申报程序

  全县城乡居民婚丧嫁娶事宜,严格按照程序申报,凡未经申报、申报未批准的酒宴,一律视为滥办酒宴。

  对符合操办条件和范围的酒宴,村(居)委员会可实行备案制,即婚事、寿酒在办理前15日内,丧事在死亡当日向村(居)委会备案,备案时提供有效结婚证明、死亡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

  三、加强操办酒宴的管理

  (一)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格执行测温和扫码。

  对境外来习返习未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的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习返习未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严禁参与宴请,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二)市场监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要依法管好操办酒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把好餐饮服务机构的资格准入关、安全管理关、环境治理关等,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冷链食品。

  四、滥办酒宴处置方法

  (一)党员干部违规操办酒宴或参与他人违规操办酒宴并赠送贺礼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处理。

  (二)一般群众违规操办酒宴或者接受违规酒宴宴请的,由户籍所在地村(居)根据《村(居)规民约》,或其他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三)县区域内所有酒店、餐馆、农家乐等一律不得承办违规酒宴。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属地乡镇(街道)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有关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对违规操办酒宴引发聚集性疫情的,参与宴请的党员干部和巡查管控落实不力的干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党纪政纪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违规承办宴席的酒店、餐馆、农家乐由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从严从重处罚。对违规操办酒宴的群众,由户籍所在地村(居)根据《村(居)规民约》或其他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五、有关事宜

  (一)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村(居)民办理酒宴的监管力度,指导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餐具消毒,负责巡查滥办酒宴行为,受理核实群众监督举报。

  (二)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要积极宣传列入村规民约的可操办酒宴、禁止操办酒宴范围及违约后果;要组织党员、村(居)干部及城乡居民深入学习,用身边事身边人强化教育实效,使治理农村滥办酒宴得到真正的落实,全面构建革除陋习、崇尚文明的良好社会风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共同监督滥办酒宴行为。

  附件:违规办酒监督举报电话

习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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