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禁捕水域垂钓规定(附禁捕范围)

导语 2020年10月,清镇市人民政府发布《清镇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流域(清镇水域)全面禁捕的通告》,规定从2021年起,对指定水域全面禁捕。

  一、清镇市禁捕水域垂钓需要遵守什么规定?

  答:休闲性垂钓只能实行岸钓,原则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的垂钓方式。

  严禁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严禁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

  严禁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等危害水生生物资源的饵料;

  严禁垂钓小于最低可捕标准的幼体及禁捕品种;

  严禁买卖休闲垂钓渔获物等交易行为。

  二、清镇市禁捕范围及时间

  清镇市九个乡(镇)含卫城镇和三个街道办事处所辖水域范围,主要河流有:猫跳河、暗流河、穿纲河、油菜河、羊叉河、乌沙河、麦西河、东门桥河、长冲河等14条。

  河道总长378.4千米,水域面积13. 456万亩(含红枫湖、百花湖、东风湖、索风湖清镇水域)。

  禁捕时间:2021年1月1日00:00时至2030年12月31日24:00时,为期10年。

  三、违规监督举报电话

  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遵守本通告之规定,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均有举报义务。

  监督举报电话:

  清镇市农业农村局:0851-82517558、0851-82572085              

  清镇市公安局:0851-82514960、0851-82572110

  清镇市市场监管局:0851-82522354、0851-82572085

  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0851-84408382、0851-8257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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