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清镇公安局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停征工本费

导语 2018年4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其中涉及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政策调整。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停征工本费工作,现将 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哪些人可免费申领身份证?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主要包括6种情形:

  ①未满16周岁申领、②年满16周岁申领、③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申领、④华侨回国定居申领、⑤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申领、⑥首次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自4月1日起,上述6类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本局不再收取工本费。

  已被收取的费用如何退还?

  对于4月1日至8日已经收取符合上述6类人员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工本费,广大居民可以前往办理窗口进行领取,同时,我局也将在第一时间通知符合条件的居民领取。

  换领补领是否仍需缴纳工本费?

  需要提示的是,本次取消的是首次申领身份证的工本费。按照现行收费标准:

  如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换领的,仍需缴纳20元的证件工本费;证件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提交申领登记之日起,本局将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急需用证的群众还可自愿办理邮政速递服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身份证】,查看贵阳身份证首次申领、补领、换领等指南,以及临时身份证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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