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农村低保标准将平均提高到3908元/年

导语 近日,《贵州省民政厅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兜底脱贫方面,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平均提高9.1%,提高到3908元/年,各贫困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876元/年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

  全面完成2018年度困难群众参保参合资助工作;

  全面完成2017—2018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2017年度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

  为确保目标实现,《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扎实开展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和提标工作,强化低保兜底脱贫功能;

  确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水平与脱贫攻坚进程相适应;

  有效遏制因灾致贫返贫、因病致贫返贫;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与社会救助衔接,助推搬迁贫困移民稳步脱贫;

  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管理和后续服务,努力将移民安置点建成共治共享的和谐生活共同体;

  切实维护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权益。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系统谋划推进同步小康驻村帮扶和极贫乡镇定点包干脱贫攻坚工作;

  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每半月调度一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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