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二环内禁煤区置换清洁能源低保户均可领取补贴

导语 贵阳市出台《贵阳市禁煤区置换清洁能源低保户补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贯彻落实贵阳市“禁止燃煤区”(以下简称“禁煤区”)低保家庭燃煤置换清洁能源补贴工作部署,推动全市民用燃煤管控工作有序开展。

  补贴区域:北二环-中环路东段-东二环-南二环-西二环-中坝立交-北京西路-金清大道-云潭南路-云潭北路-金朱西路-金朱东路-北二环合围区域及云岩区未来方舟、乌当区保利温泉社区。

  补贴对象:在“禁煤区”范围内持有《贵阳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在规定时限内将燃煤改为使用清洁能源(自行选择使用电或燃气),并持续使用清洁能源的城市低保家庭或居家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庭。

  补贴金额:贵阳市对置换清洁能源的低保户和居家分散供养特困户按照每户每月4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即日起,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将按照方案,对禁煤区内低保户燃煤置换清洁能源补贴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对改用清洁能源的低保家庭进行摸底调查,切实掌握安装清洁能源的低保户情况,摸清底数。置换清洁能源的城市低保家庭在安装时自主选择以后使用电或是燃气(已由电力部门或市燃气公司安装居民用户的电表或管道燃气设施),摸底调查人员要在过程中拍照、登记,并由低保家庭签字存档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

  相关社区服务中心对需安装清洁能源的低保家庭进行调查核实、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至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审批通过后,根据实际使用清洁能源(用电或用燃气)的低保户,按确定的标准通过银行将资金发放到低保户存折账户上。

  注意:杜绝已安装使用清洁能源的低保户再次使用燃煤,对再次使用燃煤的低保家庭,停发该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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