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售后管理
导语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办理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原则上不得申请回购,其他特殊情形除外。
贵阳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售后管理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办理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原则上不得申请回购,本办法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除外。办理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通过回购或内部流转方式退出,回购或内部流转应满足以下条件:
1.无贷款、无抵押、无租赁、无法律纠纷;
2.未改变居住用途、房屋结构无拆改、设施设备无缺失;
3.水、电、燃气、供热、电信、有线电视等公共事业费用和物业服务费用已结清。
购房人因患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界定的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经济特别困难的,或无力偿还个人住房贷款的,可以向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回购机构进行回购。
回购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以向符合条件的家庭配售,配售价格原则上与回购价格保持一致。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购房家庭应当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住房,不得有以下情形:
1.擅自转让、赠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2.改变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居住用途;
3.无故闲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2年以上;
4.破坏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主体结构;
5.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因继承、遗赠、离婚析产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房产性质仍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予以注明。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回购价格根据申请回购当年社会经济动态发展,按照原购房款+利息-房屋折旧的原则核算,利息按照签订回购协议时国家公布的三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和持有年限计算,不计复利。购房人自行装修部分,不予补偿。购房家庭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房屋被回购的,不适用以上计算方法。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交付使用6个月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可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有购买意愿的,在符合申请条件且承租满3年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购买。
辖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辖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售后动态监管工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纳入街道和社区管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建立和完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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