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贵州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领条件
导语 贵州汽车以旧换新分为旧车置换购买新车、旧车置换购买二手车、旧车报废购买新车、旧车报废购买二手车,具体申领条件见正文。
2024贵州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领条件
一、申请补贴对象
本次汽车置换(报废)更新补贴的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应当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乘用车为:注册登记在消费者名下时间至消费者填报补贴申请时满一年。
(2)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的旧乘用车,转让日期应在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3) 个人消费者报废名下的乘用车,报废日期应在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4)个人消费者新购乘用车及新购二手车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无先后顺序),购买日期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5)个人消费者新购的乘用车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牌,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6)所有涉及置换(报废)更新的车辆在整个活动期间仅可参与一次,所购车辆不可同时享受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
(7)个人之间的转让置换不可参与本活动。
二、补贴申请条件(一)旧车置换购买新车
(1)个人消费者转出名下旧乘用车。
(2)在省内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补贴。
(二)旧车置换购买二手车
(1)对个人消费者转出名下旧乘用车。
(2)在省内购买2020年7月1日后生产的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二手乘用车的给予补贴。
(三)旧车报废购买新车
(1)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名下旧乘用车。
(2)在省内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补贴。
(四)旧车报废购买二手车
(1)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名下旧乘用车
(2)在省内购买2020年7月1日后生产的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二手乘用车的给予补贴。
>>推荐阅读:贵州省汽车置换(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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