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招生范围+流程)

导语 2020年,清镇市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坚持人籍一致、计划招生、班额限度、同步招生。

清镇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推进“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民办要统筹”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户籍划片”“居住地划片”的原则。

  2.坚持人籍一致原则。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不足龄不入学”的原则,严禁学校以借读、挂学籍等方式招收学生。

  3.坚持计划招生原则。严格计划管理。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等确定当年招生计划,学校不得随意突破计划。

  4.坚持班额限度的原则。规范班额配置,小学一年级班额力争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一年级班额力争控制在50人以内,所有班额不得突破55(含55)人。

  5.坚持同步招生原则。2020年全市公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继续实行同步招生。任何学校在统一招生时间前发生的任何招生行为无效。

  三、招生宣传

  各乡(镇、社区)中心校和直属初中学校要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张贴招生入学公告,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程序、时间等相关信息,做好招生准备工作。幼儿园和小学要对毕业班家长开展宣传培训,确保在园、在校学生及时完成网上登记。

  四、新生入学

  (一)招生范围

  1.小学

  (1)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清镇市户籍适龄儿童;

  (2)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具有贵阳市有效居住证,在我市有产权房且入住;

  (3)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需提供公安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需提供居住证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初中

  (1)清镇市辖区内小学毕业学生。

  (2)清镇市户籍在清镇市外就读小学毕业学生。

  (3)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具有贵阳市有效居住证,在我市有产权房且入住;

  (4)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需提供公安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需提供居住证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特殊教育

  (1)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清镇市户籍残疾儿童(不含肢体残疾),清镇市特殊教育学校负责入学安置。

  (2)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负责安置服务范围内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学校不能歧视残疾儿童(少年),不能拒收残疾儿童(少年)。对肢体重度残疾的儿童,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负责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4.政策生。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援鄂医疗队成员子女等符合条件的政策生。

  5.配建生。

  按小区配建学校政策规定执行,未按要求配建学校的,由房开企业安置小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网上登记

  1.登记时间

  5月30日一6月10日,报名期间每天开网时间为:上午8:00一晚上24:00。

  2.登记渠道

  (1)登录“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yjrx.gyzkzx.com。

  (2)登录贵阳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 guiyang.gov.cn,点击“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链接进入平台。

  (3)登录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yzkzx.cn, 点击“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链接进入平台。

  (4)手机APP登录。

  下载“筑民生”手机APP,安装打开后点击“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链接进入平台。

  3.登记内容

  (1)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主要填报新生基本信息、户籍信息、居住信息、监护人信息和房产信息等。

  (2)随迁子女。填报新生基本信息、户籍信息、监护人信息、合法常住地有效期内居住证信息、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信息。

  (3)民办学校报名登记。贵阳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具有贵阳市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有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可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上选报1所民办小学或初中。

  (三)审核

  1.网上初审

  报名期间,学生填报平台的报名信息将通过联合校验机制(联合公安、住建、人社等部门)对学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真实性和正确性进行比对,对于比对不匹配信息,将通过短信方式发至家长注册手机号,提醒家长更正信息。

  2.现场审核

  (1)小学现场审核

  ①清镇市城区(新岭社区、红新社区、红塔社区、百花社区、乡愁社区、巢凤社区、时光社区)、红枫湖镇后午片区随迁子女,由教育局统筹现场审核工作。

  ②清镇市乡镇户籍生及随迁子女(不含红枫湖镇后午片区随迁子女),由乡镇中心校统筹现场审核工作。

  (2)初中现场审核

  ①清镇市内小学毕业生,不开展现场审核,根据学生学籍信息及平台登记信息,分配到相应的区域学校。

  ②清镇市城区(新岭社区、红新社区、红塔社区、百花社区、乡愁社区、巢凤社区、时光社区)和红枫湖镇户籍,在清镇市外就读小学毕业学生,由教育局统筹现场审核工作。

  ③清镇市乡镇(不含红枫湖镇)户籍,在清镇市外就读小学毕业学生,由乡镇中心校统筹现场审核工作。

  ④清镇市外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居住在城区和红枫湖镇的由教育局统筹现场审核工作;居住在乡镇(不含红枫湖镇)的,由乡镇中心校统筹现场审核工作。

  3.现场审核时间

  ①户籍生现场审核时间:7月22日至7月24日。

  ②随迁子女现场审核时间:7月27日至7月29日。

  4.复审

  教育局对现场审核通过的信息开展复审工作,复审通过后,采用手机短信和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两种方式反馈入学分配情况。

  5.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一律不得以面试、测评等方式选拔学生,学校录取工作按照“登记+电脑随机派位+学位确认”模式进行,报名学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由贵阳市教育局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预录取(预录时间7月16日);报名学生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由平台预录取。被预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家长意愿于7月17至7月18日通过预录学校银行账户一次性缴纳一个学期的费用,银行缴费回单作为学位确认的唯一依据,逾期未缴费学生视为放弃预录资格。空缺学位根据学生家长意愿由教育局统筹。

  学位一经确认,系统锁定学生录取信息,不能再被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录取。

  五、工作纪律及要求

  1.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十个严禁”纪律。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 “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火箭班、重点班。

  (9)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局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2.在招生中要对照有关招生工作文件规定,坚持维护稳定的工作方针,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招生中出现的矛盾不推诿,能解决的立即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向家长做好解释工作,必要时作好专题汇报,认真研究和解决好遗留问题,确保招生工作有序稳定。

  3.各中学对分配到本校就读初一的学生,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学生全部入学,不得拒收或劝其到其他学校就读。

  4.严格实行划片招生,学校必须保证划片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和统筹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5.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严肃招生纪律,严格各项管理,坚决纠正“四风”,杜绝“吃、拿、卡、要”;严禁进行虚假的招生宣传,严禁校际间、教师间相互攻击,严禁破坏校际团结的言论和行为发生。对招生中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教育局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82586017、82523439。

  招生工作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清镇市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计划表

  2.清镇市2020年秋季中学招生计划表

  3.清镇市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划片一览表

  4.清镇市2020年秋季初中招生划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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