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黄公路贵阳至清镇段停止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导语 2019年12月2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下发文件,批复同意贵黄公路贵阳至清镇段停止收取车辆通行费。下面是批复文件原文。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黄公路贵阳至清镇段停止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黔府函〔2019〕134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贵黄公路贵阳至清镇段停止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9〕1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黄公路贵阳至清镇段自2020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贵州金关公路有限公司、贵州金华公路有限公司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路移交手续。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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