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离婚办理

办事指南 > 贵阳离婚办理
我要办理:
离婚证办理离婚证补办离婚冷静期
贵阳市离婚证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24-04-16 13:57:20
办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对于符合以下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1.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贵阳市经常居住地;

2.双方完全自愿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4.当事人持有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夫妻双方须提交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双方均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还需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注:所有证件上当事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一栏内容须为已婚;

6.男女双方提交的相关证件必须是原件且完整、真实、合法、有效、若有证件丢失的情况,当事人应当先到相关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办理材料

一、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二、非贵阳户口需提供其中一方的居住证原件;

三、结婚证原件;

四、离婚协议书;

五、2寸单人照片各2张。

注意:由于各地民政局所需的领证材料都有不同,在登记领证之前,最好提前打电话跟当地民政局咨询确认。

办理流程

1.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登记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无误后,自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次日开始计算冷静期,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在冷静期满后的下一个三十日内,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即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在冷静期满后的下一个三十日内,双方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办理地点

贵阳市婚姻登记处地址及电话

1、贵阳市婚姻收养登记服务中心

地址: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87987343

2、云岩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云岩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86740441

3、南明区婚姻登记

地址:南明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85557365

4、花溪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花溪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83609887

5、乌当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乌当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86846968

6、白云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白云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84409227

7、观山湖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观山湖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87989683

8、清镇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清镇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82577522

9、修文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修文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82325618

10、息烽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息烽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87721131

11、开阳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开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87253473

12、花溪区民政局/小河婚姻登记点

地址:经开区开发大道东段小孟工业园118号

电话:88107759

办理时限及费用

具体时间请电话咨询

办理期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不收取工本费

点击展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离婚】,即可获取贵阳离婚登记网上预约入口、离婚/条件/手续/材料/办理地点/咨询电话、离婚冷静期规定、常见问题解答等。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