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是多少?

导语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县级三级医疗机构 800元;县级以上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贵州医科大学口腔医院、贵州省人民医医院、贵州省肿瘤医院为1400元。

  贵阳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标准:

  持参保凭证(医保卡或身份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按照医院的级别报销,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内就医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确定为: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元;

  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县级三级医疗机构 800元;

  县级以上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贵州医科大学口腔医院、贵州省人民医医院、贵州省肿瘤医院为1400元。

  贵阳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个人分担比例:

  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7%,个人支付比例为23%;

  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5%,个人支付比例为25%;

  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个人支付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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