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单位不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导语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贵阳单位不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提供以下证据材料到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投诉:

  ①《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登记表》(现场填写);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入职时间至离职时间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无劳动合同的提供社保缴存明细或能证实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

  ④已离职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非必须);

  ⑤入职时间至离职时间的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资收入证明包括职工工资银行对账单或单位盖章的收入证明、社保流水、工资册,纳税清单等;

  ⑥人民法院、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据材料。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7号楼23楼2328号办公室行政执法处。

  若仍有其他公积金问题不清楚,建议您拨打0851-12345服务热线详细咨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查看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转移业务办理指南、公积金网上办理渠道、线下办理网点、咨询电话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