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城乡居民养老金每月可以领多少?

导语 已年满60周岁的城乡户籍老年人,未享受城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128元,详见正文。

  贵阳城乡居民养老金每月可以领多少?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45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可按照下列办法之一,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若选择不补缴且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不能重新选择补缴:

  1.已年满60周岁的城乡户籍老年人,未享受城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128元。若本人自愿,也可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后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中基础养老金可享受国家和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以及贵阳贵安加发的基础养老金。

  2.已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应按年缴费,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若本人自愿,也可以一次性补缴满15年,补缴后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中基础养老金可享受国家和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以及贵阳贵安加发的基础养老金。

  (二)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未年满45周岁的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时,累计参保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才能按月领取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如有中断缴费的,可允许补缴。

  (三)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发10元。

  (四)从2021年1月1日起,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参保城乡老年居民,自到龄的次月开始,月基础养老金增加2元。

  (五)军队退役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年满60周岁的,其原在军队服役期间的年限,可作为在办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计算基础养老金的依据。在计发基础养老金时其在军队服役年限每满1年基础养老金增发10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金】,查看贵州省养老保险发放标准、养老金缴费基数、养老金领取额度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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