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贵安人才住房保障措施( 试行)

导语 本政策措施与贵阳市现行相关政策有交叉重复的按照“时间从新、标准从高、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本措施实施后,现有青年人才公寓参照本租金补贴标准执行。

  贵阳贵安人才住房保障措施( 试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 [2021]22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 (国办发 [2022]2号)为实施“强省会”行动提供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采取更实际、更实惠、更实效的措施,满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制定本措施,各责任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一、支持人才购房

  在贵阳贵安范围内广泛征集商品住房,对产业园区技能人才及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购房时在房开企业自愿的原则下可按房屋备案价格享受一次最高 10%的优惠。(责任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县>、开发区)

  二、提供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服务

  (一)提供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优惠。贵阳贵安“十四五”期间筹建7万套 (间)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国办发[2021]22 号文件精神,租金原则上按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 80%确定。 (责任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县>、开发区)

  (二) 发放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对毕业三年内并在贵阳贵安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连续租住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两年内按年发放租金补贴,第一年标准为:博士9600 元、硕士4800 元、本科及大专 2400 元,第二年补贴减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各区<市、县>、开发区)

  三、多渠道提供人才租房保障

  (一) 提供“经认定”的市场化房源。整合市场化房屋中介机构房源信息,积极引导产权人登记发布闲置房屋租赁信息,依托“筑房网”的人才房源管理系统,为从业企业交易当事人提供房源发布、房屋核验、租赁房源信息查阅等服务。(责任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二) 发放人才租房补贴。对毕业三年内并在贵阳贵安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未入住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且入住“经认定”的市场化房源满一年的,发放一次性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9600 元、硕士4800 元、本科及大专 2400 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各区<市、县>、开发区)

  四、附则

  (一) 本政策措施与我市现行相关政策有交叉重复的按照“时间从新、标准从高、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本措施实施后,现有青年人才公寓参照本租金补贴标准执行。

  (二) 经费保障。贵阳市、贵安新区按照租赁房源所在地各自做好辖内人才租房补贴经费保障工作,其中贵阳市市级所属房源补贴经费在市级人才资源开发经费中列支; 区(市、县、开发区)所属房源由市人才资源开发经费和房源所属区(市、县、开发区)人才资源开发经费按比例(按 5:5)承担,贵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贵阳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的使用安排和管理。贵安新区补贴经费由贵安新区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年度预算安排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三)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具体解释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推荐阅读:2023年贵阳市人才租房补贴申请(对象+标准+时间+入口)


  政策来源:贵阳市住房保障官网

  原文链接:http://www.gyzfbz.cn/contents/3/3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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