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港澳通行证异地办理指南

导语 内地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须具备相应条件。

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内地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须具备相应条件:

(一)探亲: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二)商务: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三)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四)个人旅游: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五)逗留: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六)其他: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

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的情形

未满16周岁以及60周岁以上的本省居民办理旅游签注续签,可委托代办人携带证件和相关资料进行代办;本省居民办理港澳逗留、探亲、商务(异地商务除外)签注续签,可委托代办人携带证件和相关资料进行代办。港澳台其它情形须本人携带相关资料亲自办理,未尽事宜请拨打咨询电话询问。

加急办理条件

公民申请出国(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交相关证明,经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后,可急事急办:

1、出国(境)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国(境)留学入学,报到时间临近的;

3、前往国(境)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因病需紧急出国(境)治疗的、治疗重症的;

5、处理境外突发事件的;

6、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的;

7、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的;

8、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办理证件

1.外省户籍居民在贵阳办理护照,所需材料与户籍地办理的完全一致,不再提交其他资料;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需提交有效期内的贵阳市居住证,其他申请材料与贵阳市户籍居民一致,具体为:

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照片一张及出入境证件数码照片回执办理。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全市出入境接待大厅设有免费自助照相设备(不含照片),申请人可在此设备完成自助照相和申请表打印。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携带身份证陪同申请。户口簿上不能明确显示监护关系的,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除提交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2.外省户籍居民在贵阳办理赴港澳台签注,可持贵阳市居住证申请团队旅游签注。

3.外省户籍居民如需在贵阳办理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我市居住证的外省居民。

(2)没有我市居住证但为本市户籍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也可以在我市申办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

所需资料:本市户籍居民的身份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双方亲属关系证明(配偶关系需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子女关系需提交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它能体现子女关系的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携带办理该业务所需的申请材料,前往出入境办证窗口办理。

(二)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出入境部门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符合受理要求,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并出具《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

(三)申请人完成缴费,需要邮寄证件的扫描《受理回执》左上角二维码办理邮寄手续。

(四)本人或委托他人在预约取证时间领取证件,领证时提交取证回执、本人身份证或代取人身份证,回执遗失的由本人持身份证领取证件。

办理时限

本省居民在贵阳首次申领、过期申请、换补发的办证时限为7个工作日;

外省居民在贵阳首次申领、过期申请、换补发的办证时间为20个自然日;

本省居民在贵阳办理签注,需本人持相应证件办理,在自助签注机办理立等可取;国家工作人员等其他特殊情况需在窗口办理的需3个工作日。

外省居民在贵阳办理签注的,需本人持相应证件办理,在自助签注机办理立等可取;窗口办理需20个自然日。

收费标准

1.护照有效期16周岁以上10年,16周岁以下5年,120元/本,护照加注20元/项次。

2.港澳通行证有效期16周岁以上10年,16周岁以下5年,60元/本,一次签注15元/项次,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次,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项次,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项次,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项次。

3.前往港澳通行证40元/本。

4.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16周岁以上10年,每证350元,16周岁以下5年,每证230元。

5.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一次有效),每证15元。

办理地点

1.贵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观山湖区龙海路101号黔桂国际商务中心一楼;联系电话:87987174、87987743

2.白云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白云区白金大道瑞福花园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联系电话:84355166

3.花溪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花溪区花桐南路口大数据产业园3号楼新政务大厅一楼公安综合窗口;联系电话:83609617

4.乌当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乌当区高新北路2号智汇云锦B8栋区政务服务大厅3楼公安综合窗口C08-C10 ;联系电话:86846303

5.南明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南明区花果园C区15栋2楼;联系电话:85919110

6.经开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贵阳市经开区开发大道117号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8107734

7.观山湖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观山湖区石林西路12号(观山湖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4111547

8.云岩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云岩区未来方舟F4组团云岩区政务服务大厅;联系电话:87162201

9.清镇市局出入境接待窗口:清镇市清州大道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公安综合窗口;联系电话:82577527

10.贵安新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贵安新区大数据科创城市民中心大楼一层(贵安新区湖潮乡百马大道与贵清大道交叉口南300米,贵安市民中心公交站旁);联系电话:0851-88126031

11.修文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修文县龙场街道办龙场驿南路6号修文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一楼公安综合窗口7-11号;联系电话:82331758

12.开阳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开阳县麒龙城市广场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综合窗口;咨询电话:87252953

13.息烽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息烽县永阳街道虎城大道北段7号鸿森龙城负二楼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公安综合受理窗口;联系电话:87727035

14.双龙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双龙新区龙水路14号贵州双龙建筑产业园4号楼政务服务大厅二楼E区公安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851-85508603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出入境】,查看贵阳各类出入境证件办理地点及电话、所需资料、办理费用、办理时限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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