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导语 贵阳市缴存职工家庭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一、贵阳公积金购买二手房首付比例

  1.缴存职工家庭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期房、现房、二手房的职工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

  2.符合二套房贷款政策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期房、现房、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二、贵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

  1.缴存职工家庭(本人及配偶,下同)已经结清全部个人住房贷款或仅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按首套房贷款确定首付款比例,最低不低于20%。

  2.缴存职工家庭有一笔(含)以上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三、贵阳公积金“又提又贷”

  对同一套住房,职工可在提取住房公积金追加首付后,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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