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2年企业缓缴公积金政策内容(附时限)

导语 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决定,从2022年6月27日起,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住房公积金。

  一、2022年贵州省公积金企业缓缴政策

  2022年12月31日前,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住房公积金

  在此期间,缴存职工可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缴存职工需办理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的,单位应当先为其办理补缴。

  二、企业缓缴公积金申请流程

  企业持以下材料到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办理:

  1.《省直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申请表》(加盖单位印章);

  2.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决议文件(加盖单位印章)。

  三、后续处理

  缓缴期满后,企业应当恢复正常缴存,并对缓缴期内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

  四、政策执行时间

  本通知由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2022年6月27日)起开始执行。

  五、缓缴申请表下载

  1.省直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申请表

  (以上内容由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2022年6月27发布,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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