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以下婴幼儿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具体内容(范围+标准)

导语 2022年1月1日开始,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监护人)可以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申请进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主体

  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监护人)

  二、扣除范围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的相关支出。

  三、扣除标准

  1000元/月/每孩,定额扣除

  四、扣除方式

  1.父母(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2.父母(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五、如何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方法一:纳税人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并推送给扣缴单位。

  方法二:纳税人填写纸质的《扣除信息表》提交给扣缴单位。

  六、开始实施时间

  2022年1月1日

  七、注意事项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八、2022年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时间

  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查看个税年度汇算操作指南、贵州个人所得税的政策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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