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有什么不同?

导语 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在发放对象、发放标准、发放时间上都有不同,且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且不得同时享受。

  一、发放标准、金额不同

  (一)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发放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参保缴费累计年限确定:

  缴费不满1年的按300元/人·月发放

  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按600元/人·月发放

  缴费满5年以上(含5年)的按1000元/人·月发放。

  (二)临时生活补助发放标准

  300元/人·月。

  二、发放对象不同

  (一)失业补助金发放对象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当期参保失业人员。

  (二)临时生活补助发放对象

  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

  三、发放时间不同

  (一)失业补助金发放时间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当期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二)临时生活补助发放时间

  不超过3个月

  四、贵州省失业保障金、临时生活补助申领须知

  1.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且不得同时享受;

  2.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

  3.不得与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

  停发情形参照失业保险金停发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金】,查看贵州/贵阳的失业补助金领取标准、领取条件、申领指南和失业保险领取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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