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工伤保险缴费指南

导语 贵阳市工伤保险缴费分为参保登记、确定缴费费率、申报缴费、缴费核定几个基本程序。那么贵阳工伤保险缴费怎么办理?

  一、贵阳市工伤保险费征收程序

  基本程序:参保登记、确定缴费费率、申报缴费、缴费核定。

  参保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时间、程序申请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应当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指南

  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一)参保单位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如实填写《杜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到规定的杜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是认定是否参加工伤保险的首要标志。

  (二)单位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时,应根据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范围,对照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填报本单位的行业类别。社保经办机构对其填报的行业类别核准后,予以办理登记。

  三、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指南

  缴费单位办理登记后,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缴费单位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事项之日起30日内, 填写《杜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变更证明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到原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工伤保险登记。

  四、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办理工伤保险注销登记指南

  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工伤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及时向原工伤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缴费单位发生营业执照注销或吊销;被批准解散、撤销、终止;跨统筹范围转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填写《杜会保险注销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有关手续和资料,向原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工伤保险登记。

  缴费单位在办理注销工伤保险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

  五、如何确定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征缴部门按参保登记核定的行业风险类别,依据分类行业基准费率标准确定参保单位的缴费费率。

  六、参保单位申报工伤保险缴费指南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是指缴费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包括以下内容:

  (一)缴费单位申报应缴纳数额,缴费单位应在每月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工伤保险费申报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缴费单位报送的申报表和有关材料。

  对缴费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缴费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申报表签章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表提出审核意见退缴费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

  (三)缴费单位必须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日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工伤保险费实行全额申报,全额缴纳,对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或未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要追缴所欠缴费款,并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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