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取消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清单(27项)

导语 中国人社部于2019年10月28日起取消了27项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此举是为了提高人民办事的便捷度和满意度。下面是事务清单。

  一、人社部取消27项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为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不断提升群众企业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再取消42项由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见附件),现予以公布。相关证明材料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取消。

  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取消清单

  三、取消上述证明材料的日期

  上述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取消清单,自2019年10月28日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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