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贵阳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

导语 今年贵阳将进一步提高低保标准,其中6个区统一执行城市低保标准685元/月。

  根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和提标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市将以助推“两不愁、三保障”为主线,增强低保兜底扶贫功能,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

  今年,6个区统一执行城市低保标准685元/月(8220元/年),比去年提高12元/月

  修文、开阳、息烽、清镇三县一市城市低保标准为650元/月(7800元/年),比去年提高14元/月

  三县一市农村低保标准为350元/月(4200元/年),比去年提高4元/月。我市将从6月份按新标准兑现低保金并补发1至5月的待遇差额

  贵阳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也相应调整提高

  2019年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仍为城市低保标准的1.6倍,6个区为1096元/月,三县一市为1040元/月,分别比去年提高19元/月和22元/月

  今年,我市将继续提质改造一批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确保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45%以上

  市民政局还继续开展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严格按低保政策和程序确定保障对象和保障待遇,精准认定低保对象,公正有效实施低保制度,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