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贵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导语 6月29日,贵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新通知,有关缴存比例的问题进行了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

  住房公积金计缴基数

  (一)国家机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计缴基数

  1.国家机关在职公务员住房公积金计缴基数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和奖金(含年终一次性奖金)。

  2.国家机关在职技术(普通)工人住房公积金计缴基数包括: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和奖金(含年终一次性奖金)。

  (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计缴基数

  国家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计缴基数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以及奖金。

  (三)企业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计缴基数

  企业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计缴基数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其他事项: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按照上述计缴基数和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其月缴存额(单位及个人应缴合计)原则上不得超出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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