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复员、转业和退伍安置落户办理指南

导语 复员、转业和退伍安置落户想要入户贵阳应当如何办理?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去办理?

办理条件

因退出现役,申请到安置地或配偶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的复员、转业和退伍军人及随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

办理材料

一、《贵阳市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

二、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三、部队所办理的居民身份证或部队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办理情况证明。

四、有家属随迁的,须提交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超过法定结婚年龄子女的未婚证明。

办理流程

一、将材料递交迁入地派出所,凡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的,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当场受理;

二、凡依据规定,需派出所调查、审核并需报所属分、县(市)局治安大队审批的,派出所在受理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上报工作;

三、所属分、县(市)局治安大队自接到派出所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派出所,对于需报市局治安大队户政科审批的,分、县(市)局治安大队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并上报市局治安支队户政科,市局治安支队户政科自接到申报材料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分、县(市)局治安大队,分、县(市)局治安大队在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意见反馈派出所;

四、派出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户籍业务。

办理时间

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一、户口簿工本费:

第一次申领免费,丢失、损坏、补办收费。

收费依据:财综(2012)97号、价费1993]164号、计价格[2001]1835号、黔价非字[1996]49号。

收费标准:集体居民户口簿30元/本,城市家庭居民户口簿6元/本,农村家庭居民户口簿3元/本。

执收部门:公安派出所。

管理方式:地方财政。

二、户口迁移证、准迁证工本费:

第一次申领免费、丢失、损坏补办收费。

收费依据:财综(2012)97号、黔公通[1994]326号。

收费标准:户口迁移证3元/张、户口准迁证3元/张。

执收部门:公安派出所、分局、市局。

管理方式:地方财政。

办理地点

白云区南明区云岩区观山湖区花溪区乌当区清镇市息烽县修文县开阳县

点击相对应的区县市查看各派出所、公安局详细地址以及咨询电话。

温馨提示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查看贵阳户口迁入、迁出信息,包括购房入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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