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省级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就医规定

导语 贵阳市本地宝小编为你带来贵州省省级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就医规定的信息,希望能帮到你。

  贵州省省级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就医办理

  1、在异地居住 3 个月以上的离退休人员,或因公出差、进修 3个月以上的在职人员,需办理异地安置就医手续。

  2、登陆 http://gz.hrss.gov.cn 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在 首页右上角点击“资料下载”,进入社会保障下载页面,下载《贵州省省级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就医申请表》(以下简称《就 医申请表》)。

  3、《就医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需要就医的异地医院,最多可以选择 4 家医院,在医院所在地的医保经办部门盖章确认所选择的医院为当地的医保定点医院。

  4、将《就医申请表》送回贵州,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5、取得异地医保经办部门确认和申请人所在单位确认后,将《就医申请表》送至贵州省社保局医保待遇审理处办理异地安置就医手续。省社保局地址:中山西路 22 号建设银行 3 楼;咨询电话 0851-5283315。

  注意事项 :

  1、 异地安置就医报销由单位负责,异地就医人员将就诊相关单据交给单位,单位统一报销后,通过单位将报销费用返还给异地就医人员。省社保局不对个人受理异地安置就医报销业务。

  2、 异地安置就医报销截止期限为次年 4 月份,单位必须在 3 月 30日以前,将异地安置就医人员上年就诊单据制表申报,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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