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导语 贵阳市需要报销医疗保险业务的市民们,你们都知道医保报销的具体方法吗?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出贵阳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报销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报销流程

城镇居民:

(1)住院发票原件(有财务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

(2)出院小结(加盖就诊医院章);

(3)疾病证明书(加盖就诊医院疾病证明章);

(4)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加盖就诊医院章);

(5)《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未领到《社会保障卡》时无须提供);

(6)《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7)转外就医的需提供经过备案的《贵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申请表》;

(8)急救、抢救在统筹地区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须提供医院证明;

(9)在国内探亲或是在外地患急性病住院治疗的,须提供就诊医院的疾病证明书、街道办事处证明。

城镇职工:

(1)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

(2)出院小结(非疾病证明书)应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经过(含手术)、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

(3)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应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及单价等),加盖就诊医院章;

(4)转诊转院的需提供转诊转院审批手续,出差、探亲的需由单位提供出差、探亲证明;

报销比例及范围

贵阳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各级别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75%;

二级医疗机构为70%;

三级医疗机构为65%;

退休人员在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职工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普通门诊统筹年度起付标准确定为150元。从2023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基金运行情况,综合基金承受能力和水平,对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适时进行调整。

备: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大病)时启动统筹基金支付。

贵阳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个人分担比例:

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7%,个人支付比例为23%;

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5%,个人支付比例为25%;

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个人支付比例为40%。

普通门诊待遇建立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各区(市、县)域内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具体报销标准按照国家分级管理规定一级、二级50%;乡镇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村级(含卫生服务站)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基本医保住院待遇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内就医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确定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县级三级医疗机构800元;县级以上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贵州医科大学口腔医院、贵州省人民医医院、贵州省肿瘤医院为1400元。

报销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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