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办理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所需材料

导语 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贵阳办理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所需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贵阳本地宝为您带来的整理。

  1、单位办理,单位办事人员持死亡人员的死亡证明原件、火化证明原件、火化发票原件,及《离退休人员增减花名册》、《死亡人员拨付表》办理离退休人员减少,每月10日至15日办理。

  2、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办理,当月持死亡人员的死亡证明原件、火化证明原件、火化发票原件、办理费用结算人与死亡人员的关系证明(户口)的原件及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周2和周4办理。

  3、离退休人员居住在非活化区域内的,需提供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非火化区域证明,并附省级民政厅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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