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本地宝APP

2026年盘州事业单位自主招聘报名条件一览

导语 盘州市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3名,其中管理人员4名,专业技术人员249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2月24日9:00至2月28日17:00,具体报名条件见正文。

  盘州市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2026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具体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2月28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87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放宽年龄条件如下:

  (1)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具有岗位所需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5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2)对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具有岗位所需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80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以上所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是经过人社部门评审或认定的。

  8.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其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符合条件的报名应聘人员可享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10.专业要求:

  (1)专业参考目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招聘专业含全日制、自考、函授等所列专业,专业名称一致但代码不同的,均可报考。

  (2)新旧专业目录对应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专业类)和二级学科(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专业类)的,即该一级学科(专业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专业)均符合要求。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名称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取得的学位证书须相符。

  (3)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专业名称标注为一级学科(专业类),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专业)的,以及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以上,可纳入报考范围。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是否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栏”应如实填写,并将本人亲笔签名按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11.定向招聘“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限毕业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专科(含高职)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报考,并面向2024年、2025年度毕业但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且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12.定向招聘“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限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盘州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报考。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完成项目服务期,其余三类人员须服务满2年,时间计算截至2026年9月30日。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兵源地或生源地为盘州市,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报名应聘定向招聘服务盘州市“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

  13.定向招聘“盘州市户籍(生源)”的岗位,限2026年2月28日及以前户口已登记在盘州市或参加普通高考并被高校录取时户口登记在盘州市的人员报考。

  14.定向招聘“六盘水市户籍(生源)”的岗位,限2026年2月28日及以前户口已登记在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城区、六枝特区、盘州市)或参加普通高考并被高校录取时户口登记在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城区、六枝特区、盘州市)的人员报考。

  15.定向招聘“贵州省内户籍”的岗位,限2026年2月28日及以前户口已登记在贵州省内各地(州、市)的人员报考。

  16.定向招聘“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岗位,限2026年2月28日及以前,经组织批准退出(不含辞退、开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且安置地、户籍地或生源地为盘州市的人员报考。

  17.定向招聘“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岗位,限2026年2月28日及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人员报考。

  1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限2026年2月28日及以前兵源(生源)地为盘州市的退役士兵(即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19.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名应聘情形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招录到盘州市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招聘到盘州市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4.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5.截至2026年2月28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截至2026年2月28日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6届高校毕业生或服现役军人;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8.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取消录用或事业单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未满5年的人员;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11.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人员;

  14.2023年以来参加六盘水市各级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考核)时,进入面试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应聘资格的人员;

  15.不符合招聘要求、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招聘公告:盘州市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自主招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盘州事业编】,即可获取2026年盘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岗位表、报名时间、报名入口、笔试时间及科目、笔试成绩查询、进面名单等。

栏目导航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