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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修文县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导语 2026年修文县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公布,现场集中登记时间为7月6日—7月7日,逾期一律不予补登、补报。

  2026年修文县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规范我县学前教育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幼儿公平接受学前教育权利,确保2026年秋季学期全县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阳光透明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划片就近、免试入园

  科学划定全县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园、免试入园制度。全县共划分十个招生区域,各公办幼儿园仅限招收本片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县城、扎佐片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学期内原则上不得相互转园,严控无序转学、挤占学位行为。

  (二)户籍优先、逐层保障

  坚持以片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为核心,严格按照固定层级依次保障入园需求。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优先保障对应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当片区户籍适龄幼儿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采取公开抽签方式确定入园名额,切实保障招生公平。

  (三)分级招录、依规调剂

  严格执行三级入园保障层级,逐层落实学位供给。本层级报名人数超计划时,通过抽签分配学位,下一层级不启动招录;上一层级招录完毕后有空余学位的,依次启动下一层级招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空余学位及招录安排,确保学位应招尽招。

  (四)自主填报、规范登记

  家长结合幼儿条件、片区划分及学位情况,自主选择1所意向公办幼儿园登记报名,严禁多园重复登记。首次登记未被录取的幼儿,可参与全县空余学位二次补录,切实保障幼儿入园机会。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年龄要求

  1.小班新生: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中大班插班生:各公办幼儿园有空余学位的可招收插班幼儿。中班幼儿须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年满4周岁);大班幼儿须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年满5周岁)。

  (二)准入条件(满足其一即可,条件不叠加)

  第一层级:片区户籍幼儿

  适龄幼儿户籍于2026年6月30日前落户至招生服务片区,户籍信息真实有效、登记齐全。

  第二层级:政策优待幼儿

  符合以下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幼儿,凭对应部门有效证明材料进行登记:

  1.解放军、武警、消防、公安现役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残疾人子女。(提供残疾证)

  3.见义勇为人员的子女或本人。(提供县级及以上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

  4.本县户籍易地扶贫搬迁人员的子女。(提供农业农村局出具的盖章签字证明材料)

  5.本县户籍建档立卡脱贫户的子女。(提供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出具的盖章签字证明材料)

  6.“拆迁安置户”的子女。(提供城更中心、征收项目实施单位等部门出具的被征收盖章签字证明材料或选房证明)

  7.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参战退役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军委颁授勋章、荣誉称号、荣立二等功以上功勋,以及被部队战区级(含军改前大军区级)以上单位表彰的退役军人子女;部队服役期间,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边疆国境县(市)、边远三类地区和在国(境)外执行任务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服役连续三年或累计五年以上的退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核。(提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符合条件的盖章签字证明材料)

  第三层级:片区居住经商务工幼儿

  幼儿户籍不在片区内,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购房、经商、务工的:

  1.父母在现居住地购置有效房产的:提供有效房产证、购房备案登记表、不动产权证(其中任何一种即可)。

  2.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经商:提供营业执照。

  3.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务工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务合同<用工合同>证明、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划片范围内缴纳的社保<“五险”>的证明。

  三、招生片区及范围

  (一)县城片区(龙场街道、阳明洞街道)

  1.涉及幼儿园:修文县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第三幼儿园、第四幼儿园、第一幼儿园新水村分园(第八幼儿园)、龙场街道中心幼儿园、第一幼儿园阳明村分园(第九幼儿园)

  招生范围:龙场街道、阳明洞街道所有社区、行政村户籍适龄幼儿,及片区内符合政策优待、购房经商务工条件的适龄幼儿。

  2.新寨幼儿园

  招生范围:优先招录本县户籍易地扶贫搬迁随迁子女,其次招录龙场、阳明洞街道户籍幼儿,最后招录片区内符合第三层级条件的适龄幼儿。

  3. 小区配套园:第一幼儿园碧桂园分园、第二幼儿园阳明苑分园

  招生范围:优先招录对应小区业主子女(业主指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人,子女含业主直系子女、同户籍同住适龄子女),剩余学位面向龙场、阳明洞街道户籍幼儿及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其他幼儿招录。

  (二)扎佐片区(扎佐街道、景阳街道)

  涉及幼儿园:修文县第五幼儿园、第六幼儿园、扎佐镇第三幼儿园、珍珠河幼儿园

  招生范围:扎佐街道、景阳街道所有社区、行政村户籍适龄幼儿,及片区内符合政策优待、购房经商务工条件的适龄幼儿。

  (三)其余乡镇(街道)各公办幼儿园

  其余乡镇(街道)公办幼儿园(含辖区村级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本辖区户籍适龄幼儿,空余学位面向本辖区内符合政策优待、居住经商务工条件的适龄幼儿招录。

  四、招生工作流程

  (一)方案报备与公告发布(7月5日前完成)

  各公办幼儿园牵头制定本园2026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明确招生班级数、招生计划、登记时间、登记流程、所需材料、注意事项等内容,各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统筹辖区村级幼儿园公告审核。所有招生公告于2026年7月2日前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7月5日前通过幼儿园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社区公告等渠道全面向社会公示。

  (二)现场集中登记(7月6日—7月7日)

  1.登记时间:每日9:00—12:00、14:00—17:00,逾期一律不予补登、补报;

  2.登记地点:意向就读幼儿园;

  3.登记规则:每名幼儿仅限选择1所公办幼儿园登记,多园登记、重复登记一律作废,取消本次登记资格;

  4.提交材料:幼儿户口簿,对应层级准入条件的所有佐证材料(原件核验、复印件存档);

  5.诚信承诺:家长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伪造、篡改、虚报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幼儿入园资格,纳入招生失信记录。

  (三)分级审核与名单公示(7月10日前完成)

  1.幼儿园初审:各园成立招生审核小组,逐一对登记幼儿材料进行核查、分类,划分入园保障层级,建立招生台账;

  2.教育局复核:县教育局对全县报名材料开展随机抽查、复核,严格把关审核质量;

  3.结果公示:2026年7月10日前,各幼儿园公示三级审核合格名单、各层级报名人数,接受社会监督。

  (四)公开抽签与补录招录

  坚持公平公正、全程监督原则,登记人数超招生计划的层级,一律公开抽签确定入园名单。

  1.首轮层级抽签(7月11日)

  按“户籍幼儿→政策优待幼儿→居住经商务工幼儿”层级依次抽签。上一层级超额抽签招录后无空余学位的,不再开展下一层级招录;有空余学位的,逐级启动抽签招录。抽签全程在对应幼儿园现场开展,流程为:抽取顺序号→依次抽签→现场唱票→当场公示中签名单。

  2.二次空余学位补录(7月13日—7月14日)

  首轮未中签幼儿,可自主选择1所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参与二次登记。

  补录登记时间:7月13日—7月14日(9:00—12:00、14:00—17:00);

  补录抽签时间:7月15日9:00;

  补录地点:幼儿二次登记的幼儿园。

  3.全程监督:抽签工作由幼儿园自行组织,邀请家长代表现场监督,全程录像存档,确保流程公开透明。

  (五)入园注册与学籍录入(7月28日前完成)

  各幼儿园完成所有招录工作后,及时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于2026年7月28日前完成幼儿分班、报到、注册工作,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按时完成学前教育学籍录入、建档工作。

  为方便群众咨询监督,设立全县公办幼儿园招生专项咨询、监督电话:

  修文县教育局咨询监督电话:0851—82370591

  修文县教育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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