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考全国性加分项目汇总(附少数民族加分办法)

导语 2021年3月28日,贵州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贵州省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明确了最新的高考加分政策。

  一、全国性加分项目

  一、贵州省实施的全国性加分项目(五项)

  (一)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

  (三)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

  (四)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5分;

  (五)少数民族考生。

  二、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实行分区域加分

  (一)一类区域: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

  (二)二类区域:贵阳市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遵义市赤水市、播州区、仁怀市、绥阳县、桐梓县、习水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正安县,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城区、六枝特区、盘州市,安顺市平坝区、普定县,黔东南州凯里市,黔南州都匀市,黔西南州兴义市,贵安新区,毕节市、铜仁市所辖非民族自治县;

  (三)三类区域: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所辖除凯里市、都匀市、兴义市外的其他县(市),民族自治县。

  三、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逐步降低

  (一)2022-2023年,一类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5分;2024年起,该区域取消该项目加分。

  (二)2022-2023年,二类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10分;2024-2025年,该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5分;2026年起,该区域取消该项目加分。

  (三)2022-2023年,三类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15分;2024-2025年,该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10分;2026年起,该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5分。

  四、户籍地/学籍地/“三统一”条件的不同情况加分办法

  少数民族考生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考生高中阶段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都在贵州省加分区域的,按照考生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三者中少数民族加分项目最低分值加分;

  考生高中阶段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之一不在我省加分区域的,不享受少数民族加分项目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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