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阳白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导语 6月25日贵阳白云区教育局发布了《白云区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快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白云区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公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基〔2018〕48号)、《贵阳市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细则(试行)》(筑流领办发〔2012〕8号)、《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18〕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小学毕业生4155人(残疾学生6人),其中:本区户籍2183人,非本区户籍1972人。
初中计划招生4790人,其中:公办学校开设 62个班,招生3100人(其中本区户籍2183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917人〈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民办学校计划开设35个班,招生1690人。
2018年“幼升小”适龄儿童5300人,其中:本区户籍3895人,非本区户籍1405人。
小学计划招生5970人,其中:公办学校开设97个班,招生4365人(其中本区户籍3891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474人〈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民办学校计划开设37个班,招生1605人<指导性招生计划详见附件3〉。
白云区启智学校计划开设1个班,计划招生10人。
二、 加强组织保障
为稳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划片、分配”招生入学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确保“规范招生、阳光招生、平稳招生”,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学校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基教科,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三、坚持招生入学“两个”原则
(一)“就近入学”原则
坚持“户籍为主、居住证为辅划片”的招生入学原则,依据学校分布、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办学规模、上下学交通状况,新建及改扩建小区、人口变化等因素,按照就近(相对就近)原则,科学划定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范围(详见附件4、附件5);
(二)“计划管理”原则
2018年起,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相关文件要求,小学一年级班额必须控制在55(含55)人以内,力争不超过45人;七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师资水平,下达招生计划,严禁各校超计划招生。
民办学校班额必须控制在小学45(含45)人、初中50(含50)人以内,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等审定当年招生计划,学校不得随意突破计划,严禁学校以借读、挂学籍等方式招收学生。
民办学校可结合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点,从学生的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实践能力等方面采取面谈形式招生,严禁学校进行统一的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小升初”面谈、录取工作从6月30日开绐,学校在招生面谈时,派职成科工作人员为观察员到学校对招生面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规范招生行为。
四、招生办法
(一)坚持按时入学
严格执行省、市入学规定,我区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2018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为了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对户籍迁入一年以上并与居住地一致 (含直系亲属搭户) 的适龄儿童少年优先安排到就近公办中、小学就读;其次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报名人数,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儿童少年入学。
(二)关注特殊群体子女
⒈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落实《贵阳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办法》(2012年市政府1号令)、《贵阳市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细则(试行)》(筑流领办发〔2012〕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完善以《贵阳市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符合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年,有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的随迁子女按照居住证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原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采取由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入学条件详见附件6、附件7);
⒉对不符合 “小升初”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采取由家长、学生自愿报名、毕业学校推荐、教育局统筹派位到有学位的寄宿制公办初中,享受免费营养餐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
⒊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优惠政策。优惠对象包括现役军人、军烈属子女、我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农村双女结扎户口、残疾人子女等;
⒋妥善解决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问题。由教育局优先安排到区启智学校统一授课,边远农村、上下学交通不便、行动有困难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或由区启智学校送教上门,确保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8%以上。
(三)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各级相关部门加大力度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学生。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时间接受义务教育的,因身体健康等因素确需暂缓入学,父母或监护人于当年5月前将申请和相关资料报教育局基教科,批准后可暂缓入学。
五、招生入学程序
(一)广泛宣传: 5月起,区教育局、乡镇(社区)、学校、幼儿园,充分利用宣传栏、小广播、电子显示屏、家长会、海报、都市媒体、微信、微博等形式向社会、家长、学生广泛宣传省、市、区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相关招生入学政策,公、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中小学划片范围、入学程序、时间、随迁子女入学的条件、资料审核时间、地点等。
(二)摸清底数:5月28日前,各小学完成毕业生户籍信息核对工作;乡镇(社区)教育办公室完善辖区内文化户口册,掌握户籍范围内适龄儿童新生入学人数;5月30日将新生入学花名册上报区教育局。
(三)审核公示:6月1日—6月15日,区教育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公安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相关部门对随迁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6月20日,对本区户籍及符合“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条件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名单进行公示。
(四)领取“两书”:《录取通知书》、《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小升初”, 7月3日的毕业生到毕业的小学领取《录取通知书》; 7月5日,本区户籍毕业生家长持《居民户口簿》、《白云区文化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社区)教育办公室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幼升小”,7月4日,家长持《居民户口簿》到乡镇社区教育办公室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五)报名注册:7月12日—13日
“小升初”:本区户籍学生持《录取通知书》、《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居民户口薄》、《贵阳市义务教育证书》到学校报名注册;非本区户籍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居民户口薄》、《贵阳市义务教育证书》到学校报名注册;
“幼升小”:本区户籍家长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居民户口薄》、《“幼升小”学籍证明》、《预防接种证》;非本区户籍家长持《居民户口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幼升小”学籍证明》、《预防接种证》;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访维稳工作组和招生工作督促检查组,建立教育与相关部门会商协调机制,平稳招生、平安入学、阳光招生。第一时间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不实信息。2018年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教育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7—9月区教育局到各中小学督促检查各项招生工作是否落实到位,了解各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困难,发现、化解招生工作存在的矛盾,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违规招收择校生、乱收费等行为,民办学校面谈未在规定时间内举行,扰乱正常招生秩序等、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信访维稳工作组和招生工作督促检查组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2018年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给予研究解决,确保消除招生工作中的矛盾隐患,维护全区稳定大局。
(二)各校严禁学校举办重点班、实(试)验班、特长班、快慢班等。招收“小升初”新生采用《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系统》随机分班,“幼升小”新生采取电脑随机分班,均衡配置教师,将分班结果对家长进行公示。
(三)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区教育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个人的来访、信件投诉,对投诉举报的违规问题或情况,及时依法调查、处理,杜绝一切不正当的招生行为(咨询电话:0851—84607159 举报电话:0851—88340223)。
(四)学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校的招生、分班实施方案,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招生,严禁跨片区招生,对不符合规定招收的新生,不予审核全国中小学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视情节和影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后果由第一责任人承担。
(五)9月15日由区教育局公布义务教育招生情况及结果等相关信息。
相关链接:
白云区教育局
2018年6月23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小升初】,进入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查看贵阳市义务教育学区划片、入学登记指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