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课后免费托管服务“乐童计划”正式启动

导语 贵阳市义务教育学生课后免费托管服务“乐童计划”从5月1日起,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

  托管时间:中午、下午两个时间段,可以有效缓解家长接送学生不便的问题。

  托管内容:主要以辅导作业、自主阅读和体育锻炼为主,也可以根据学校特色、教师特长、学生兴趣,开展各类社团活动,学校和教师在托管期间不组织任何集体教学活动,使学生快乐地接受在校托管。

  课后托管时间

  课后托管从2018年5月1日起试行,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开展,托管时间包含提前到校、午间休息和下午课后至离校三个时间段,各学校每周托管截止时间应与该学校每周教学活动截止时间一致,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区(市、县)教育局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一)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落实义务教育学校作息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黔教基发〔2018〕5号)精神,每天上午对于因交通、家庭原因提早到校的学生,学校应当让学生进校,不得将其拒之门外,并要做好安全工作,但不得在规定的上课时间前组织进行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

  (二)对家长中午无法正常接送的学生,根据家长需要由学校组织教师进行集体看护,学生中午在校期间,学校必须有组织地组织学生午休,下午上课时间不早于14:00。个别偏远农村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申请,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三)下午课后托管时间,原则上小学自课后起,至17:00—17:30期间结束;原则上初中自课后起,至17:30—18:00结束。

  服务内容及管理

  (一)服务内容。课后托管要重点关注小学低年级学生、农村(城市)留守儿童。课后托管的内容以组织学生进行体育锻炼、辅导学生完成家庭作业、阅读等集体看护为主,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依托学校少年宫、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等校内场所,根据学校特色、教师特长、学生兴趣组织开展体育、艺术、科技、社会实践等社团活动,创新并丰富课后托管内容,严禁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严禁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教学考试等集体教学行为。

  (二)管理形式。课后托管由学校为主体组织实施,参与课后托管的人员以学校教师为主。因学校开展相关活动而不具备师资条件无法开展的托管服务,在确保学生安全、家长放心的前提下,由学校申请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可聘请有资质的社会人员组织开展,严禁将课后托管全盘委托给校外机构或个人。

  (三)托管程序。每学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后,确定学生托管名单,按学期签订托管协议。学校为学生投保校方责任险,同时根据自愿原则引导家长为参加托管的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

  托管经费

  (一)各区(市、县)要将课后托管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300元/生·年的标准,对辖区内所有公办和普惠性非寄宿制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补助,严禁向家长收取任何相关费用。未列入财政补助范围的学校可根据自愿原则按照本实施意见精神开展课后托管服务。

  (二)从2018年起,市级财政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对各区(市、县)课后托管服务进行补助,其中2018年市级财政承担全市托管经费总额50%,2019年补助30%,2020年补助10%,到2021年实现各区(市、县)全额承担。有条件的区(市、县)可适当增加财政投入,提高托管补助标准。

  (三)各区(市、县)财政局、教育局要将托管经费分配到校,共同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

  (四)课后托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义务教育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产生的开支,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的教师按其工作量实行绩效管理,避免托管经费普发滥发,由各区(市、县)财政局、教育局共同制定具体使用办法。

  (五)各区(市、县)教育局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校为单位核定每学期实际托管学生人数,报市教育局汇总;市教育局原则上每年12月底前,提前测算各区(市、县)下年度托管经费预算,同时按照当年实际托管学生人数,清算当年预算资金。

  (六)托管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各区(市、县)要确保托管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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